安全管理台帐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机械化工区安全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安全管理组必须建立10本安全台帐、3本上交台帐。10本安全台帐即:安全生产例会台帐、事故登记台帐、职工安全教育台帐、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安全生产活动台帐、安全生产考核台帐、危险源点管理台帐、安全设施登记台帐、井建公司管理台帐、安全措施台帐。3本上交台帐即:隐患反馈登记台帐、综合量化评估考核台帐、外协单位及工区问责管理台帐。台帐要求填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好。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与考核。第三条安全生产例会台帐按要求填写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处理结果等内容,主要记录矿上、工区关于安全方面的会议(如矿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工区周一周二安全例会等),尤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 第四条事故登记台帐 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矿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质量、污染和其他事故。工区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本车间发生的人身、火灾、爆炸、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