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网点标准化建设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网点服务体系,更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强化考核督导,扎实推进网点标准化建设,有效树立滨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社”或“联社”)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网点标准化建设考核范围:全系统营业网点(含营销部,以下同)及员工。第三条 网点标准化建设考核目标:建立营业网点环境管理标准;建立完善晨会标准流程和制度;塑造临柜人员良好的职业形象和规范的服务流程;建立客户服务满意度管理系统;培养出一支优秀的员工团队。第四条 本办法作为网点标准化建设考核依据和奖罚标准。第二章 组织及职责网点标准化检查组分联社网点标准化建设督查小组和基层网点考核小组二级考核。第五条 联社网点标准化建设督查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联社网点标准化建设督查小组由项目实施小组成员组成。(一)负责定期与不定期对网点和人员进行检查、抽查,把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并予以全社通报;检查、抽查营业网点各级管理人员检查、督导情况,记录情况是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