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thesis submitted toXXX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for the degree ofMaster of Engineering简述劳动合同法的十九个漏洞和缺陷简述劳动合同法的十九个漏洞和缺陷作者:王荣律师 以下是王荣律师针对即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本法)所发表的个人不成熟的见解,仅供学习参考,欢迎大家参与讨论。同时,也作为对有关部门今后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意见或者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建议和提示。第一、“劳动关系”的定义以及“劳动者”主体资格不明确。国家建立劳动合同制度,主要是为了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法虽然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无论在劳动法中,还是在本法中,我们均无法找到“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法对用人单位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争议的劳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