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施建设验收报废管理制度生产设施建设验收报废管理制度1 生产设施的建设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并在建设的过程中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审核、评估。2)厂址选择、厂内平面布置、厂房内照明、安全出入口的设置都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2 生产设施设备验收:1)新设备进厂后,由设备部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开箱、安装调试。重点、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应由设备部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2)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验证合格后,由设备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资料归档管理。3)新设备验收经试车不合格者,由设备部通知供应部,再由供应部通知供应厂商处理。3生产设施设备的报废:3.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