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信用社金信卡(借记卡)业务风险防范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防范辽宁省农村信用社金信卡业务风险,规范业务操作,维护持卡人、特约单位和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2008年第3号令)、辽宁省农村信用社金信卡(借记卡)章程、辽宁省农村信用社金信卡(借记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农村信用社金信卡(借记卡)业务暂行操作规程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金信卡(借记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金信卡业务风险防范主要包括违规风险的防范、诈骗风险的防范和其他风险的防范。第二章 违规风险的防范措施第三条 违规风险是指信用社内部工作人员在金信卡业务办理过程中,因违规操作、违规经营等人为因素,给信用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第四条 信用社内部可能发生违规风险的相关部门,应从系统平台、管理体系、内控制度、业务培训、监督检查及思想教育等方面入手防范违规风险。第五条 科学搭建系统技术平台。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