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业学院铁道车辆与机械工程系毕业实习要求一、 毕业实习资料由三部分内容组成:实习笔记、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二、 毕业实习笔记:主要记录实习的过程与内容。笔记内容应不少于20次(页),相关图纸资料可直接画在笔记上或另附图纸。三、 毕业实习报告:5000字以上,重点总结实习过程、内容、结论及体会。四、 实习鉴定表应由实习单位填写并盖章。五、具体格式:笔记和报告纸张为A4纸,报告有封面。报告正文纸张上要有页眉:页眉文字为“山东职业学院”(打印时页眉为小五号宋体字加下划线,正文为小四号宋体字)。笔记与报告可手写,基本格式与打印时要求相同(手写时字号不作要求)。六、交资料时,实习笔记与报告应分别装订,在纸张的左边装订。七、毕业实习成绩:由毕业设计与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及所交实习资料(笔记、报告和鉴定表)确定,毕业实习不合格者,成绩不及格,不予发放毕业证,应重新进行与原实习时间及内容相当的实习,再次交齐相关资料,并由指导教师审核合格后,给出成绩,方可发放毕业证。 八、毕业实习三项资料(笔记、报告和鉴定表)于2011年5月10前交给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