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公告2011第14号为做好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实施工作,保障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现公布实施。中国人民银行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的信息安全管理与技术风险防范,保证其系统检测认证的客观性、及时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公布)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是指对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以下统称非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