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案、冤案和破案随着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冤案的昭雪,11年前引发这件冤案的“无头尸案”也于本周告破,被害人和杀人真凶都已确认。有媒体注意到,早在当年机井内发现无头尸体,被害人亲属前往认尸时,警方就告知“已确认苦主”,拒绝其观看。这里确认的所谓“苦主”,就是那个11年前并没有被杀,今年4月30日又冒出来的村民赵振裳。而警方之所以拒绝被害人家属认尸,无非是因为他们已把无辜的村民赵作海“打”成了杀人犯。如果又冒出一个与赵作海无关的“苦主”,岂非让警察一时三刻破不了案?这个情节意味着:“无头尸案”本来可能在11年前或至少更早的时候就被侦破;而赵作海的冤案则可能根本不会发生,或者至少不会延续11年。然而,在一个已经“破”了的案件和一时尚难侦破的案件面前,警方选择了前者。这个被赵作海冤案拖延了11年的“无头案”的告破也昭示人们:一些积年疑案之所以存在,恐怕不仅是破案技术和经验问题,而是价值导向有问题如果不是以保护人民的生命及人身自由作为警察的价值目标,而只是以破案作为其职业的功利目标的话。一个冤案的昭雪立刻带来另一个积年疑案的侦破,也给人们以一种积极的启示:以人民的生命和自由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