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综合测评方案(试 用 稿)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学工部二九年十月为全面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推动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努力造就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要求,结合烟台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法的文件精神,制定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一、素质综合测评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素质综合测评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教育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把大学生素质教育落到实处,为我校大学生的成才提供重要导向和保证。主要原则:(1)素质考核原则。把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分为德育素质、智育素质、身心及能力素质三个部分。德育素质是灵魂,智育素质是基础,身心素质、能力素质是关键。三个方面的划分具有相对性,又相互独立,相互渗透,相互促进。(2)基本分与奖惩分相结合原则。综合素质的每一个方面均设基本分和奖惩分。奖惩分根据考核成绩或有关记录确定。奖惩分由本办法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