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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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唐山市丰润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特殊病种大额门诊(以下简称为门诊慢性病)是指经相当一段时间住院治疗、不能使疾病完全康复,只是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的改善,需规范连续门诊治疗的疾病。第二条 参加当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并通过门诊慢性病鉴定的患者,具备享受门诊慢性病政策资格。第三条 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各种心脏病合并慢性心功能衰竭;高血压级(极高危期);脑血管病后遗症 (伴严重神经、精神、肢体功能障碍);慢性中及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尿毒症肾透析;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伴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活动性结核病;强直性脊柱炎;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第四条 门诊慢性病病人发生的符合新农合政策的门诊医疗费用从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中列支。第二章 申请鉴定与复核流程第五条 患有第三条列举病种其中一种和一种以上疾病的参合居民,可申请门诊慢性病鉴定。第六条 申请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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