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机控制器检测试验标准1、环境条件1.1 实验环境条件:1.1.1 温度在-20-40。1.1.2 相对湿度在 10%-75%之间。1.2 使用环境条件:1.2.1 当环境温度在-20-80 时,控制器能按规定的定额运行。1.2.2 在相对湿度不超过 100%情况下能正常工作,即控制器表面产生凝露时也可正常工作。2、实验检查项目2.1 机械尺寸及外观检测2.1.1 按照产品的设计图纸,检查控制器外形和安装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外观是否整洁无损伤,表面是否贴有检验标识和铭牌,字迹内容要求清晰无误。2.1.2 控制器出线铜排表面平整,安装牢固可靠,整齐无污渍。2.2 基本性能检测2.2.1 控制器可在
2、规定的电压和电流下正常运行。2.2.2 控制器应可以使无刷直流电机实现怠速、正反转运行、调速等基本功能的控制。2.3 各种保护功能及信号输出检测2.3.1 过温检测:当控制器在超过规定温度时自动停止运行,并在温度降低到允许值时才可以继续运行。2.3.2 过流检测:当控制器的母线或相线电流超过允许值时应能自动断电保护并发出报警信号。2.3.3 过压检测:当控制器的输入电压超过其最大输入电压时自动发出报警信号。2.3.4 欠压检测:当控制器的输入电压低于其最小输入电压时自动报警信号。2.3.5 堵转检测:在电机堵转超过规定时间时,控制器应停止对电机输出电流,并发出报警信号。2.3.6 霍尔故障检测
3、:当电机的位置传感器输出异常信号时,控制器应停止对电机输出电流,并发出报警信号。2.3.7 加速器信号异常检测:当控制器检测到加速踏板在上电时的信号异常时禁止对电机输出,并发出报警信号。2.3.8 刹车断电:当控制器检测到刹车信号输入时停止对电机输出。2.3.9 刹车复位:当控制器发生过温、过压、欠压、堵转、霍尔故障、加速器信号异常等故障后,检测到故障消失且有刹车信号输入后即可复位。2.3.10 速度输出信号:控制器应能根据电机转速的变化而输出对应的脉冲信号。保护系统检验按照 GB/T 3859.1-1993 的 6.4.13 的要求进行。6. 4.13 保护系统的检验保护系统检验主要包括各种
4、过电流保护装置的过流整定;快速熔断器和快速开关的正确动作各种过电压保护设施(如避雷器、浪涌过电压抑制器、重复过电压阻容吸收器等)的正确工作,装置冷却系统的保护设施(如风速、流量、水压等继电器)的正常动作,作为安全操作的接地装置和开关的正确设置以及各种保护器件的互相协调。由于变流器保护系统形式繁多,因而不可能提出一个通用的检验规则。总的要求是,保护系统的检验应尽可能在不使变流器各部件受到超过其额定值冲击的条件下进行。出厂试验时保护系统动作的检验不包括那些动作时会发生永久性损坏的器件(如熔断器) ,因而,本标准 6.4. 13.1 规定的 b、c 两种试验除非有专门的规定,否则不是必须进行的。整个
5、变流器系统过电流保护设旅性能的检验,可根据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而熔断器的保护性能,则只有在认为有十分必要时,由供需双方商定,按有关规定进行。 6.4.13.1 过电流保护检验a持续过电流保护检验本试验可与 6.4.3 额定电流试验同时进行。调整限流元件(如过电流继电器或自动开关等)的整定值使与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值相符,如果设备中采用了保护变流器免受过电流冲击的控制系统,则其性能也应检验;b直流侧短路保护检验在直流侧做人为短路,检验快速熔断器和快速开关等保护器件的正确动作,c交流侧短路保护检验在电路臂做人为短路,检验交流侧保护器件的正确动作。6. 4.13.2 过电压保护检验装置过电压(见
6、5.7.8.3)的测量一般可使用高频示波器,其频率响应须在 40 MH:以上,有条件时,可与同步开关及峰值电压表配合使用,测量数据以示波器为准。a分合闸引起的浪涌过电压保护措施的检验本项试验可与功能试验结合进行。测量时将测量仪器接至直流侧正负端子,并在变流器直流侧开路的情况下使变流器网侧开关作分合闸操作,记取过电压峰值,如此至少重复5 次,如果变流器在实际运行时不可能开路,则允许在轻载条件下进行试验 Ib快速开关引起的浪涌过电压保护措施的检验本试验可与短路保护的检验结合进行,或在额定负载下使快速开关动作,测出最高峰值电压,再据以推算事故条件下的过电压c换相过电压的检验本顼试验可与负载试验及短路
7、保护的检验结合进行,分别测量其正常和事故状态下的数据;d大气过电压保护措施的检验有关大气过电压保护措施的检验可参照有关标准对大气过电压试验的规定进行。2.4 冷态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检测2.4.1 控制器的冷态绝缘电阻检测:常温放置的控制器,将其强电输入输出线短接为一个等电位点,并在此电位点与机箱接地点之间进行绝缘电阻测量,测量标准不小于50M。2.4.2 控制器介电强度检测:常温放置的控制器,将其强电输入输出线短接为一个等电位点,并在此电位点与机箱接地点之间施加 1000V 有效值电压 1 分钟,且无击穿和闪络现象。2.5 温升及耐久检测2.5.1 控制器第一次在额定负载下无故障运行必须达到设
8、计的时间。2.5.2 控制器在额定负载下运行规定时间的温升不超过限定值。温升试验方法参照 GB/T13422-1992 中 5.1.9 温升试验进行。5.1.9 温升试验温升试验的目的在于测定变流器在额定条件下各部件的温升是否超过极限温升。温升试验一般可与 5.1.6 低压电流试验同时进行。如进行负载试验可与额定条件下的负载试验同时进行。变流器的温升应在最不利的额定冷却条件下测定。如果试验在低于最大规定温度下进行,则应进行修正。只要可能,温升试验应在等效与产品标准规定的负载下进行。按产品标准指定的被测部位,安装测温元件。环境温度的测量应在距柜体表面 1m,柜体高度的一半处测量。测量仪器:可选用
9、热电偶、温度计和其他热传感器 。测量程序a. 按产品标准调整电源输入电压和负载电流等于规定值。检查各部件的温度,直至热平衡。注:当温度变化不超过 1 K/h,即认为达到稳定温度。b. 按产品标准规定,调节过载电流、时间间隔,并测量检查部件的温度,其中包括在最高温度下工作的部件温度。记录半导体器件外壳 或散热器部位的温升 ,根据测得的温度计算等效结温 升,以检验变流器能够承受规定的负载等级下器件的最高等效结温。计算方法见 GB 3859 附录 F.温度测量的误差 (C)由式(3) 求 出 :变流器各部件的温升符合产品标准规定,则认为合格。2.6 温度、湿热及盐雾检测2.6.1 温度、湿热a)环境
10、条件温度为+40,相对湿度为 95%的条件下进行试验,试验时间 48h。在热湿试验后,测量电机和控制器的绝缘电阻值,控制器应无明显的外表面质量变坏及影响正常工作的锈蚀现象。恢复到正常环境中应能继续稳定工作。b)将电机及其控制器放入低温箱内,使箱内温度降至-20,至少保持 30min 后,在低温箱内通电后,电机和控制器应能正常运行。2.6.2 盐雾试验应按 GB/T2423.17-1993 的规定进行。控制器在试验箱内应处于正常安装状态。试验时持续时间为 16h。试验结束,控制器在 3.2 规定的条件下恢复(12)h 后,检查器通电能否正常工作,但不考核控制器的外观。6 试验程序6.1 初始检测
11、试验前.试验样品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如果需要可按有关标准进行其他项目的除能测定 试验样品表面必须干净、无油污、无临时的保护层和其他弊病。6.2 预处理按有关标准规定,对即将试验的试验样品进行清洁,所用清洁方法应不影响盐雾对试验样品的作用,试验前应尽觉避免用手直接触摸试验样品表面。6.3 条件试验6.3.1 试验样品放骨位否由有关标准规定,一般按其正常使用状态放扮( 包括外罩等平板试验样品需使受试面与垂直方向成 30角。6.3.2 试验样品不得相互接触,它们的间隔距离应是不影响盐雾能自由降落在试验样品上.以及一个试验样品上的盐溶液不得滴落在其他试验样品上。6.3.3 试验样品放置后按第 5 章规定
12、的试验条件进行条件试验,试验持续时间按有关标准规定从第 5. 3 条的规定中选取。6.4 恢复试验结束后,用流动水轻轻洗去试验样品表面盐沉积物,再在蒸馏水中漂洗,洗涤水温不得超过 35,然后在标准的恢复大气条件下恢复 12h,或按有关标准规定的其他恢复条件和恢复时间。6.5 最后检测恢复后的试验样品应及时进行检查、测试井记录结果检查项目、试验结果评定和合格要求均按有关标准规定。7 引用本标准时应给出的细则有关标准采用本试验方法 时,应对下列项 日作出具体规定 :a 初始检测( 见本标准第 6. 1 条);b. 预处理(见本标准第 6.2 条)c 安装细节( 见本标准第 6. 3 条);d. 试
13、验持续时间(见本标准第 5. 3 条);e. 恢复(见本标准第 6.4 条)f. 最后检测 (见本标准 6.5 条)2.7 机械强度及防水防尘检测2.7.1 分别在控制器的 3 各方向上按照 30cmX30cm 的面积上加 100kg 质量物体产生的重力进行试验,壳体应无明显的塑性变形。2.7.2 控制器的防水防尘等级按 IP54 的防护等级检测。按照 GB/T4942.2-1993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6 技术要求6.1 表示防护等级的代号由表征字母“IP”和附加在后的两个表征数字及补充字母组成。第一位表征数字及数后补充字母表示第一种防护型式的各个等级,第二位表征数字则表示第二种防护型式的
14、各个等级。6.2 第一位表征数字及数后补充字母表示的防护等级及其含义。第一位表征数字及数后补充字母表示电器具有对人体和壳内部件的防护,共分为 9 个等级。如表 1 所示。表 1 第一位表征数字及数后补充字母表示的防护等级防 护 等 级第一位表征数字及数后补充字母表征符号 简 述 含 义试验方法及条件0 IP0X 无防护 无专门防护 不做试验1 IP1X防止大于50mm 的固体异物能防止人体的某一大面积(如手 )偶然或意外地触及壳内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但不能防止有意识的接近这些部分能防止直径大于 50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见表 3 中 12L 1P2LX防止大于12.5mm 的固体异物能防止直
15、径大于 12.5 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和防止手指或长度不大于 80mm 的类似物体触及壳内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见表 3 中2L3 IP3X防止大于2.5mm 的固体异物能防止直径(或厚度)大于 2.5mm 的工具,金属线等进入壳内见表 3 中 33L 1P3LX防止大于12.5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和防止2.5mm 的探针触及能防止直径大于 12.5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和防止长度不大于 100mm 直径为 2.5mm的试验探针触及壳内带电部分和运动部件见表 3 中3L4 IP4X防止大于1mm 的固体异物能防止直径(或厚度)大于 1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见表 3 中 44L IP4LX防
16、止大于12.5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和防止 1mm的探针触及能防止直径大于 12.5 mm 固体异物进入壳内和防止长度不大于 100mm 直径为 1 mm 的试验探针触及壳内带电部分和运动部件见表 3 中4L5 IP5X 防尘不能完全防止尘埃进入壳内,但进尘量不足以影响电器的正常运行见表 3 中 56 IP6X 尘密 无尘埃进入 见表 3 中 6注:本表“简述”栏不作为防护型式的规定,只能作为概要介绍。本表“含义”栏说明第一位表征数字及数后补充字母所代表的防护等级所能“防止”入壳内的物体的细节。本表的第一位表征数字为 1 至 4(2L、3L、4L) 的电器。所能防止的固体异物系包括形状规则或不规
17、则的物体,其 3 个相互垂直的尺寸均超过“含义”栏中相应规定的数值。具有泄水孔通风孔等的电器外壳,必须符合于该电器所属的防护等级“IP”号的要求。试验时,对预定在安装地点开启或封闭的孔,应按原预定要求保持开启或封闭。在表 l 中第一位表征数字及数后补充字母的相应防护等级从低级到高级排列依次为0、1、2L、3L、4L 、3、4、5、6,凡符合某一防护等级的外壳意味着亦符合所有低于该防护等级的各级,除有怀疑外,不必再作较低防护等级的试验。63 第二位表征数字的防护等级及其含义第二位表征数字表示由于外壳进水而引起有害影响的防护,共分为 9 个等级,如表 2所示。表 2 第二位表征数字表示的防护等级防
18、 护 等 级第二位表征数字表征符号 简 述 含 义试验方法及条件0 IPX0 无防护 无专门防护 不作试验1 IPX1 防滴 垂直滴水应无有害影响 见表 4 中 12 IPX2 15防滴当电器从正常位置的任何方向倾斜至 15以内任一角度时,垂直滴水应无有害影响见表 4 中 23 IPX3 防淋水 与垂直线成 60范围以内的淋水应无有害影响 见表 4 中 34 IPX4 防溅水 承受任何方向的溅水应无有害影响 见表 4 中 45 IPX5 防喷水 承受任何方向由喷咀喷出的水应无有害影响 见表 4 中 56 IPX6 防海浪 承受猛烈的海浪冲击或强烈喷水时,电器的进 见表 4 中 6水量应不致达到
19、有害的影响7 IPX7防浸水影响当电器浸入规定压力的水中经规定时间后,电器的进水量应不致达到有害的影响见表 4 中 78 IPX8防潜水影响电器在规定的压力下长时间潜水时,水应不进入壳内见表 4 中 8注:本表“简述”栏不作为防护型式的规定,只能作为概要介绍。本表“含义”栏说明第二位表征数字所代表的每一防护外壳的防护型式细节。表 2 中,符合某一防护等级的外壳意味着亦符合所有低于该防护等级的各级,除有怀疑外,不必再作较低防护等级的试验。64 补充字母的使用:当防护的内容有所增加时,可用补充字母来表示。W:具有附加防护措施或方法要求(放在字母 IP 后面 ),可在特定的气候条件下使用的外壳防护等
20、级。N:具有附加防护措施或方法要求 (放在第二位表征数字后面 ),可在特定尘埃环境条件使用的外壳防护等级(例如:用于锯木厂、探石场等恶劣尘埃环境条件下) 。L:具有附加防护措施或方法要求(放在第一位表征数字 2、3 或 4 后面) ,可在规定条件下,防止固体异物或试验探针触及壳内带电部分和运动部件使用的外壳防护等级。规定的气候、尘埃环境、固体异物、试验探针条件以及附加防护措施或方法要求均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确定。65 当只需用一位表征数字表示某一防护等级时,被省略的数字应以字母“X”代替,如表 1 与表 2 中的表征符合栏所示的 IP1X、IP2LX 、 IP4X、IP5X 等。66 如需用二位
21、表征数字(或再加上补充字母) 以表示产品完整的外壳防护等级时,则必须按表 1 及表 2 中相应表征数字(或加上的补充字母)的相应试验要求表 3 或表 4 内容进行检验。如无补充字母 W、N 、L 时,则表示这种防护等级在所有正常使用条件下都适用。67 代号举例:具有这种代号系指能防止尘埃进入电器外壳内部,并能防喷水。具有这种代号系指能防止直径大于 12.5mm 固体异物进入壳内和防止长度不大于100mm 直径为 1mm 的试验探针触及壳内带电部分和运动部件,并能防溅水。具有这种代号系指在特定的气候条件下使用,其外壳能防止大于 2.5 mm 的固体异物进入电器外壳内部,并能防淋水。7 试验要求7
22、1 本标准所规定的试验为型式试验,允许仅在新产品定型或结构改变而影响防护性能时进行。72 防水和防尘试验的标准环境条件规定为:温 度:1535;相对湿度:4575;气 压:86106 kPa(860 1 060 mbar)。73 除另有规定者外,每次试验的样机应是清洁的新制品,所有部件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正常使用、安装条件装配完整的产品上进行。但外壳接缝处的临时涂封(如防锈油脂、油漆等) 在试验前应去除。74 一般情况,试验是在电器不通电情况下进行的。如需要在通电情况下进行试验时,应在相应的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中加以规定,并应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75 对于第一位表征数字为 1 和 2L,第二位表征
23、数字为 1、2、3 和 4 的防护等级,如直观检查已显示出符合预期的防护等级的要求时,则不需再作试验,但如有怀疑,则可按第 6、7 和第 8 章规定进行试验。76 如有附加要求时应在有关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中加以规定。77 对于第二位表征数字条件要求试验时,试验应用清水进行。在试验过程中,壳内的湿气可能部分凝结,应避免将冷凝的露水误认为进水。78 在按电器表面积确定试验时间时,计算表面积的误差为10。8 试验方法和合格评定81 第一位表征数字的试验第一位表征数字及数后补充字母的试验方法和合格评定见表 3 的规定。表 3 第一位表征数字及数后补充字母的试验方法和合格评定第一位表征数字及数后补充字母
24、试验方法及合格评定0 无 需 试 验1用直径为 50+0.05mm 的刚性试球对外壳各开启部分施加 505N 的力做试验。如试球未能穿过任一开启部分并与电器内运行时带电部分或转动部件保持足够的间隙,即认为试验合格2L本试验包括试指试验和试球试验:a试指试验:用图 1 所示的金属试指做试验:试指的 2 个连结点可绕其轴线向同一方向弯曲 90。用不大于 10N 的力将试指推向外壳各开启部分,如能进入外壳,则应注意活动至各个可能的位置。如试指与壳内带电部分或转动部件保持足够的间隙,即认为试验合格。但允许试指与非危险的光滑转轴及类似的部件接触。试验时,如有可能应使壳内转动部件缓慢地转动。试验电器时,可在试指和壳内带电部分之间中接一适当的指示灯,并供以4050v 的安全电压,对仅用清漆、氧化物及类似方法涂覆的导电部件,应用金属箔包覆,并将金属箔与运行时带电的部件连接。试验时如指示灯不亮,即认为试验合格b试球试验;用直径为 2.051cmm 的刚性试球对外壳各开启部分施加 303N 的力做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