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合伙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3.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其中只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 、附表2“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附表6“联络人信息” 、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 ,需要填写委托书的,填写附表3、附表4、附表5相应的委托书。 “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2、派代表)签署。4.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原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下事项属于变更事项:名称、住所、类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认缴出资额、合伙人及出资情况。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合伙企业名称变更, “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填写原名称。申请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信息(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信息” ) ;申请认缴出资额、合伙人
3、及出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合伙人基本信息及出资情况(附表2“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5.合伙企业申请备案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备案”栏有关内容。以下事项属于其他备案事项: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合伙人承担责任方式、联络人、缴付期限、实缴出资额、合伙期限。 “分支机构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申请合伙人承担责任方式、缴付期限、实缴出资额备案的,应填写附表2“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申请联络人备案的,应填写附表6“联络人信息” 。其中, “申请人声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4、申请清算人成员备案的, “申请人声明”由合伙企业清算人签署。6.合伙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由清算人签署,加盖合伙企业公章。7.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二、填写规范1.“基本信息”栏中的“经营场所”若尚未备案,则可不填写。若有多个,可加行续写。2.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一栏填写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委派代表的姓名。3. 出资额为各合伙人实际缴付或认缴的货币出资及非货币出资评估作价金额之和(均以人
5、民币表示)。4. “经营范围”栏请根据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商事主体经营范围自助生成器”勾选生成的经营范围填写。6. 合伙协议未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一栏可不填。7. 申请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数一栏可不填。8. 从业人数一栏,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 ,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名 称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 所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设立姓名或名称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仅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合伙企业类型 普通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 有限合伙
6、从业人数出资额(万元) 其中:认缴 万元,实缴 万元 申 请 执 照 副 本 数 量 个经营范围合伙期限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申领电子营业执照 是 否合伙人数 其中,有限合伙人数(仅限有限合伙填写) 联络人全体合伙人签字:申请日期:变更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备案名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支机构增设 注销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清算人 联系电话清算人成员成员名单合伙协议 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修正案 其他备案事项 原备案内容 申请变更备案内容注销注销原因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
7、法定人数满三十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申请人声明本企业依照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人登录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公章清算人签字: 年 月 日附表 1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姓名或名称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姓名(身
8、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备注:1、移动电话必填。2、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3、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才需填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姓名”栏。附表 2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全体合伙人签名: 日期:注:1、以货币出资的,出资方式填写“货币” ,评估方式不填;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出资方式填写“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 ,评估方式填写“全体合伙人评估或机构评估” ;以劳务出资的,出资方式填写“劳务” ,评估方式填写“全体合伙人评估” 。2、缴付期限填写合伙协议约定的缴付期限。3、承担责任方式填写“无限责任”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人责任”或者“有限责任” 。4、该表可加行续写
9、或附页续写。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住所证件类型及号码 承担责任方式 出资方式 评估方式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 缴付期限附表 3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委托 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全体合伙人:年 月 日附表 4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派代表的委托书我单位作为合伙企业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现委托 代表我单位执行合伙事务。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委托单位印章年 月 日附表 5全体合伙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经全体合伙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全体合伙人委派受托人为全体合伙人所办的合伙企业(名称) 的分支机构(名称) 负责人。全体合伙人: 受托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