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局职责和权限1、扬州市江都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地方法规、规章和制度。(二)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三)负责监督管理全系统企业的经营行为,对在本局注册的企业实施年检和直接和监督管理。承担上级工商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四)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组织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查处其他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五)依法组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六)依法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参与市场培育、市场布局规划,组织各类市场登记和统计工作;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