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表 4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1资质资格及管理制度超出单位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业务,扣 5 分存在转让业务行为,扣 5 分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或利害关系,扣 5 分未按合同约定建立项目监理机构,扣 35 分总监理工程师未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扣 5 分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扣 3 分未按规定配备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扣 25 分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兼任,扣 5 分其他监理人员的任命、聘用(调
2、换)手续不符合规定或合同约定,扣 25 分 未组织开展监理人员年度安全质量教育培训、交底,扣 2分未建立安全质量监理制度或监理责任制,扣 35 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监理单位安全质量责任未在责任制中落实,扣 4 分岗位职责不明确或人员不清楚自己职责,扣 23 分法定代表人未签署授权书或项目负责人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扣 3 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岗履职,扣 5 分其他监理人员不在岗履职,扣 25 分5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2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未按规定编制、审批监理规划或专业性较强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四新”工程的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扣 4
3、 分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或未根据工程、法规标准的变化及时修订,扣 2 分实施细则的安全、质量风险控制内容不全,或实施细则审批后未对监理人员进行交底,扣 23 分监理实施细则未明确主要危险源、重要(关键)部位/环节及其控制措施,扣 3 分未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或旁站项目不全面,扣 3 分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存在违反规范标准或其他明显错误,扣 12 分43资质资格审查未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检测、监测单位的资质,扣 24 分未按规定、合同约定审查施工总包或分包单位的项目机构与人员配备(数量与专业) ,扣 3 分未审查应持证人员的资格证,扣 4 分现场未审查特种作业
4、人员操作资格证,扣 4 分44文件审查制度审查未审查施工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含应急预案) ,扣 5 分未审查分包合同、租赁合同的安全质量管理责任条款,扣23 分经审查的制度或合同仍有不符合安全质量管理规定,扣 13分5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5方案审查主要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参加勘察、设计、工程周边环境交底,或设计图纸会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扣 25 分未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四新”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进行审查、签认,扣 5 分未按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
5、质量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工程周边环境专项保护方案、测量和监测方案、质量缺陷与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施工项目标准化实施方案和项目标准化自评材料,以及施工用电方案、应急预案,扣 58 分对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可靠性和全面性没有明确、具体的审查结论,扣 2 分已审查的方案不符合安全质量强制性标准,扣 48 分106费用核查未审查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扣 2 分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所需的费用的拨付进行检查,扣 23 分未按规定对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所需的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核,扣 23 分37现场检查日常巡视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扣 2 分总监理工程师
6、未按规定现场带班,扣 35 分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质量日常巡视和检查,扣 8 分巡视或检查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扣 34 分未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情况,扣 3分巡视、检查监理日志记录不真实、不全面,扣 12 分8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8旁站监理未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对施工质量安全实施监理,扣 5 分未按实施细则开展监理旁站工作,对重大风险源项目施工过程中未进行旁站,扣 5 分旁站监理记录不全面、不真实,扣 12 分59材料设备查验未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扣 35 分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构配
7、件和设备在进场、使用前进行检查签认或见证送检,扣 35 分未对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的告知、安装使用的备案登记等情况进行查验,扣 35 分未按规定对大型设备(如盾构机、起重机械、架桥机)的现场安装、调试进行监理、参加验收,扣 35 分510平行检验未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扣 2 分未按规定、监理合同约定对工程材料、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扣 2 分委托平行检验的机构未具有相应的工程检测资质,扣 2 分委托平行检验的机构与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或为承担施工质量检测的机构,扣 2 分211查核与验收测量、监测查核测量监理工程师未参加监测点的验收或未检查初始值的获取,扣
8、3 分未定期检查测量设备检定证书,或监测点、测量控制桩的布置和保护情况,扣 3 分未及时复核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或未及时比对、分析施工监测与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扣 5 分未发现测量、监测严重异常情况或发现后未及时反馈、督5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促处理,扣 35 分12查核验收验收未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扣 10分未组织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的施工前条件验收,扣 36 分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未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测(功能试验) ,扣 510 分未及时组织各种隐蔽工程与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
9、收和单位工程预验收,或总监未参加竣工验收,扣 510 分验收程序不符合规定,存在问题未要求整改,验收结论不正确,扣 510 分将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或(隐蔽、分部分项、项目)工程按照合格签认,扣 10 分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扣 10 分10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13问题处理在施工安全或工程质量必要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签发开工令,扣 5 分对违反安全、质量管理法规或操作规程的行为不及时制止,扣 7 分对现场未按已审批通过方案施工不及时制止,扣 7 分对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未责令核验、整改或未见证退场,扣 5 分未
10、能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质量缺陷,或不合格材料已经使用于工程,扣 57 分对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扣 57 分施工单位对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扣 57 分未及时上报安全、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险情,扣 7 分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未及时赶赴现场,或总监未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扣 57 分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整改要求(指令) ,或未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扣35 分714协调管理未按规定召开工地例会和专题会议协调解决质量安全问题,扣 35 分未按合
11、同约定对所监理的两个以上在同一区域作业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协调,扣 35 分所监理的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时现场杂乱无序或(半)成品保护不到位,且监理未督促整改,扣 23 分5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15档案管理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监理文件资料进行签认,扣 2 分未按要求及时向建设单位、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报送监理报表,扣 1 分上报资料内容不详实或与实际不符,扣 12 分未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监理资料档案,扣 2分未检查施工单位施工验收档案,扣 2 分216监理效果%02分 总 和工 程 安 全 、 质 量 检 查 得所 辖 工 地 施 工 单 位 本 次 20合计分数 100评价意见: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 100 分;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 69 分,但当实际得分少于 69 分时取实际得分) ;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5、 “监理效果”反映的是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绩效,按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检查合计得分的一半以 20%的比例计入监理检查得分的总分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