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一、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2、任现职以来,工作成绩明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职责;3、具备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条件。说明:教师资格证(达标)、普通话等级证(达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审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审核)。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等第。二、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一)、直接聘用条件在七级岗位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受任职业年限限制,由七级岗位直接聘入六级专业技术岗位。1、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等同奖项)第1,2名;备注:根据筑职改字20101号文件对该条补充说明:(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与竞聘学科一致)获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以上(由省、市教科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不含论文,教学设计)获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以上2次(由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