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活动的要求一、文明单位的涵义文明单位是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基本特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先进单位。经常出现说法上的错误有“精神文明单位”、 “文明标兵单位”。二、文明单位创建依据2008年6月13日修改的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 1998年省文明委下发了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实施细则,对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进行解释。2003年中央文明委颁布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三、文明单位迎检要作哪些准备工作文明单位考核前,各申报单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创建工作。1、全面总结创建工作。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的创建工作,要把通过文明单位创建使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变化、取得的成绩、创建工作的体会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特点,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不足,提出努力方向。汇报要体现三个文明建设内容,不能缺项;对存在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切勿夸大问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