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长发200933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发20107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提高村民卫生素质、实现村容整洁为着力点,落实中央“以奖促治”政策,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环境监管能力,使得农村工业、农业、生活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创建活动全面展开,整治后的乡镇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村庄风貌整洁优美、农民素质整体提高,全面完成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各项指标任务。三、主要任务2010年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