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挂靠经营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作者 方良大部分建筑企业都采用过内部承包的经营模式,内部承包关系中的承包人有三种: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仅是挂名,实际承包人是施工单位的其他员工;承包人非施工企业的员工,这一种是典型的挂靠行为,往往给施工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一旦管理松散,项目亏损,财产转移,甚至一走了之,企业就无法应付烂摊子,给企业可能就是致命打击。因此如果将这种对我们建筑企业风险很大的挂靠模式,能够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控制办法剖解出来,那么其他几种相对简单的模式就会迎刃而解。这也是笔者选择这个课题的理由之一。1、 何谓挂靠,出现的根源以及对其认识的演变。建筑行业的挂靠,指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通常以内部承包合同的名义,与掌握施工项目而又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个人或单位签订合同,允许其以“项目部”或类似名义挂靠经营,并收取管理费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