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的景德镇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已经2011年3月23日市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景德镇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决定在市直除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市直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二、清理核查津贴补贴其 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全面清理核查上年度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 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取消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核准津贴补贴水平。清理核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