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样式(一)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一、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2、消火栓系统3、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4、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二、维护内容及要求:详见维护细则表第四条:维护费用: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维护费为:第五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日常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