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简称甲方)代表人:地址: 乙方:(简称乙方)代表人:地址: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协作的精神,依据合同法之有关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丰越智能节电器进行节能改造,达成如下条款:一、合作方式及期限:甲方将期生产的下列丰越智能节电器出租给乙方使用,并负责为乙方安装、调试。作为回报,乙方将节电器前期运行年节省的电费,按下面的比例与甲方分成以作为设备租赁费。双方分成满年后,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乙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1、分成比例为:自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年内甲方%,乙方%。2、总平均节电率的计算:甲方在安装节电器前,由乙方提供合格的电度表,并协助甲方在所有的目标照明回路中安装到位。总平均节电率%=(Q前-Q后)Q前其中:Q前=安装节电器前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Q后=安装节电器后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在同一线路负载相同的条件下,安装节电器前一周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量和安装节电器后一周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电量数据,由乙方负责人员会同甲方相关人员共同抄表确认。计算出实际的节电率后,所有参加抄表人员均需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