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专用合同条款1. 承包方式1.1 合价包干项目:合价包干项目,除了因业主要求而引起的建筑规模、设计标准变化或专用和特殊合同条款中其他规定可以进行合同价格调整外,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项目合价及其组成项目合价的各分项的工程量及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没有详细说明合价包干项目的范围,没有考虑风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合同价格变更,对承包商不利1.2 单价包干项目:综合单价是包括了该子目直接费、间接费和所有相关费用,并已得到双方确认的中标单价。单价包干的项目,除了合同规定可进行调整外,在合同执行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投标时的工程量为估算量,这些项目的计价和结算,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最后经业主批准后的施工图工程总量为准调整工程总量(增加或减少)进行支付计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商承担物价上涨风险,改为可调单价合同,注明合同单价的调整条件、调整的依据、调整的方法,并明确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方法和工程计量方法1.3 签证工程项目:部分前期准备工作、管线迁改配合工作、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的其他工作等在投标阶段无法报价的项目。这些项目的计价,以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