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发建设房屋合同合伙人:合伙人共同开发建设原车埠供销社职工住房,为顺利完成该项工程,共同达成如下合伙协议:1、开发地:车埠镇原车埠供销社临街住房改造改建。2、目的:还建职工住房,整治街道,拓宽街面。3、效果:多余房屋出售。4、合伙方式:自行融资达到300400万元,需支付利息3%。5、总占地面积约1300m2(用出让方式取得),总建筑面积9000m2,还建面积1250m2(车库3个,每个不少于23m2,住房大小9套,4个门店)。6、建筑成本:包括土地、规划等各种费用每平方米约1000元(不包括还建面积)。7、控制性使用资金,以节约为原则。做帐方法为记帐式流水帐,合伙人每35天集中签字为准和研究工作一次,使帐目明白有序,未经共同认定的支出由报帐人自行承担。8、工程由合伙人研究发包方式发包,并签订合法有效的工程承包合同。9、合伙人对该工程负责,共担盈亏,平分利润,结算方式为共同确认算帐结果。10、本合同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伙人: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