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路政中队恶劣天气交通应急预案一、总则为提高应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恶劣天气对中队辖区安全运营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江口路政中队辖区处置大雾等恶劣天气下的应急救援活动。 三、实施条件 1、浓雾、大雾天气能见度低于50米的; 2、大雾、大雨、冰冻影响路面通行能力的; 3、路基塌方、洪涝影响路面通行能力的。四、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组长:李哲(中队负责人:与高支队进行协调)副组长:龙正文(副队长)成员:陈智勇(一班班长) 张海骅(二班班长) 全体在队队员 坚持24小时巡逻制度,及时搞好施救工作,全面保护好沿线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协助工程养护部门在特殊路段和大中型桥梁设立标志标牌和警示牌,提醒司机降低车速,谨慎驾驶; 在大雪冰冻天气根据交警部门要求,配合交警上路牵引车辆,并要求我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