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代理绩效考核方案一、 总则为树立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整体形象,激发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进取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二、考核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 指导,紧紧围绕单位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德、能、绩、效、廉”的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奖罚分明的原则,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积极营造一个爱岗敬业、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团结和谐、廉洁自律、争先创优的工作环境、努力打造文明单位、服务型单位、学习型单位的阳光形象。三、 考核对象招标中心各部门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人员。以下人员不参与考核1、 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参加考核;2、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
2、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上班期间的月度考核照常进行;四、 考核方式、内容及标准采取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人员互评、领导测评相结合。月度考核中,岗位目标考核占 90%,领导测评占 5%,工作人员互评占 5%。年度考核时,月度考核分加总占 70%,工作人员互评分加总占 10%,领导测评分占 20%。工作人员应熟悉招标采购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招标采购工作程序和岗位业务知识,积极主动、开拓进取、有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满分 100 分。1、发布招标公告、公示、招标文件等信息未经审核或不按规定办理(发布)以及出现差错的每次扣 2 分;2、 以市招管办、交易中心名义对外的
3、文件、资料等在制作、审核环节不认真或把关不严发生差错的每次扣 2 分;3、 在开评标活动中所有开标活动必须由人以上参加,并按规定操作。操作程序不规范或因准备工作不到位耽误开标的每次扣2 分,不按要求做好开标记录的每次扣 1 分;4、 严格把好投标报名关,对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投标(采购)活动,发现一例扣 1 分,造成中标等严重后果的,扣 2 分;5、 工作中责任性不强、疏忽大意导致工作失误或因业务不熟出现工作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 3 分;6、 招标采购业务资料、文件材料保管不全、资料遗失、数据不准或数据录入错误(不完整)影响考核、评标、统计等工作的每件(次)扣 2 分;7、 每月不及时
4、上报信息或没有完成规定的上报信息任务,相关人员扣 1 分;8、 遇到重要情况和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未及时报告的扣 5分。9、 严格按流程单执行招标采购程序,如有差错视情节严重每次扣1-2 分。10、 提出合理化、创造性建议被中心采纳的加 5 分。考核结果的使用个人每月考核得分统计入表,个人当月考核得分 100 分以下70 分以上的,当月绩效考核合格;个人当月考核得分 70 分以下每少一分当月绩效考核奖下降 1%或个人履行职责严重缺失、遗漏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被组织查实处理等,使单位形象严重受损的,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奖。个人年度考核得分 70 分以下年度绩效考核奖下浮 1%;不足50 分(含)的取消年度绩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