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胜利门社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解决好空巢老人养老问题和留守儿童成长问题,我县拟定在胜利门社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根据怀民2014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细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突出以人为本和民生服务,以改善空巢老人生活质量和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目的,积极探索社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新模式,逐步构筑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为依托,建立专业化、精细化、科技化的社区服务新体系。二、服务对象空巢老人是指年满65周岁身边无子女共同居住且女子不在本县境内生活的老人,以生活困难家庭的失能、半失能和生活基本自理老人为重点。留守儿童指父母双方外出到外地打工,与自己隔辈亲人或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的小孩。主要以12岁以下儿童为重点对象。服务对象的确定由社区负责按要求进行调查、核实、确定。三、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以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科普保健、政策咨询、排忧解难为主,使社区空巢老人生活质量得以改善提高、留守儿童得以健康成长。根据不同服务对象拟定四类服务内容,即失能空巢老人服务项目表一,半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