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补充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淮安恒丰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温州市东风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楚州轻工商贸港3、10楼经济酒店沿街商铺工程地点:淮安市楚州区新客站东侧工程内容:土建工程建筑面积:约22000m2。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所提供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发包人另行单独发包工程除外) 三、合同工期1、3、10经济酒店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开工时间2011年 月 日,竣工预验收时间2011年 10 月 28 日(内隔墙取消前提下完成);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署的开工令为准,如甲方分包的附属工程、水电、消防与电梯专项验收项目影响工期的,延误时间按实签证,工期顺延。2、除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大量工程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