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客户回访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以下简称“相关规定”),为防范经纪业务经营风险,提升客户服务质量,规范客户回访工作,使该项工作成为确认客户身份真实、合法,客户资料完整、有效,提示客户风险、确认客户投资结果为客户真实委托意思表示的有效手段与途径,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客户是指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第三条 客户回访工作的原则: (一)服务性原则。回访客户应采取适当的沟通技巧,从征询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避免客户产生不应有的误解,避免采用引起客户反感的回访方式。(二)独立性原则。客户回访工作应在组织上和业务上保持相对独立,组织工作应由非相关利益人执行,执行人应排除干扰,独立履行客户回访职责。(三)防范风险原则。及时发现潜在的各种风险并采取措施,保护客户和公司利益。第四条 本细则回访的对象必须是客户本人。营业部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