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7经济法概论统设课期末复习指导重点掌握问答题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句话的含义是:(1)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总是属于一定的阶级,是一定阶级的意志的体现。(2)法所属的阶级职能是统治阶级,它不可能属于被统治阶级。(3)法是统治阶级整体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个别人、个别部分意志的体现。(4)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5)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实质上是体现统治阶级的物质利益的。(6)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是随心所欲、凭空产生的。2法的特征与效力特征:(1)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2)法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规范(3)法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4)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法的效力包括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经济关系是指在一定生产方式基础上所产生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诸种关系的总称。狭义的经济法,只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它主要调整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及一定条件下的公民,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