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平时作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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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民法学 第一次平时作业 一 名词解释( 5 4 20分) 传来取得 传来取得又称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 1、买卖合同。 2、赠与合同。 3、继承遗产。 4、接受遗赠。 5、互易 。 1、 所有权 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共同共有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4、 不动产 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 5、 他物权 是指所有权以外 的物权,它是在所有权权能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

2、由他物权人对物享有一定程度的直接支配权。 二 填空 ( 5 2 10 分) 1、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 在在同等条件下 ,有 _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_权利。 2、财产所有权从 _ 财产交付时 _起转移, 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 _有利生产 _、 _方便生活 _、 _团结协作 _、 _公平合理 _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4、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_20 年的 _,法院不予保护。 5、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 _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_。 三

3、 选择题( 5 2 10分) 1、抵押权按其法律性质是 _ C _。 A 专有权 B 主权利 C 从权利 2、房屋按其法律性质是 _A C_。 A 流通物 B 动产 C 不动产 3、甲、乙上大学期间, 一起出资买了一辆自行车, 该车是 _A B_。 A 共有 B 共同共有 C 按份共有 4、甲委托乙看管母牛一个月,其间母牛生一小牛,甲到期领回自己的母牛时,乙不给小牛,小牛应归 _ A _。 A 甲所有 B 乙所有 C 国家所有 5、土地按其法律性质属 _B C_。 A 流通物 B 不可分物 C 不动产 四 问答题( 5 8 40分) 1、 个人合伙的法律特征 2 答: 个人合伙有如下法律特征:

4、( 1)个人合伙是自然人的集合,须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公民组成。组成合伙的公民都是基于共同的目的和利益而集合在一起的。( 2)个人合伙是财产的集合。共同出资是个人合伙成立的物质前提。( 3)个人合伙以全体合伙人一致的意思表示为基础。合伙人之 间须就合伙事项达成协议,通过合同形式方可形成个人合伙关系。( 4)个人合伙由合伙人共同经营。由于合伙人具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和经济利益,使得合伙人在原则上既要共同出资,还要共同经营。但根据合伙合同约定,只投资并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合伙经营的,也视为合伙人。( 5)个人合伙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2、 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答

5、: ( 1)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它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方面的权能于一身。( 2)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所有人。( 3)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相 对义务人是除所有人之外的任何不特定的民事主体。( 4)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可依法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涉、妨碍或侵害,任何财产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5)客体仅限于财物。不包括行为和智力成果等。 3、 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答 :( 1)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共同共有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的当事人之间,而按份共有,是以其在共有财产中一定的份额为依据的, 其发生的根据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协议。( 2)

6、在共同共有中,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各人的份额只有在分割时才能确定;按份共有共有人按各自所占的财产份额对财 产拥有权利义务。( 3)在共同共有中,各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较之按份共有,共同共有人之间具有更密切的利害关系。 4、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1)用益物权以追求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 ,故标的物必须有使用价值 ;而担保物权以标的物的价值和优先受偿为内容 ,故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 . (2)用益物权具有明确的存续期间 ,通常由合同加以规定 ;担保物权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 ,担保物权实现时 ,权利即归于消灭 . (3)用益物权客体的价值形态发生变化 ,用益物权人的使用收益权会受到直接

7、影响 ;而担保物权客体的价值形态发生变化 ,并不 影响担保物权的存在 ,即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 5、 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区别 : 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 ,可以中止 ,中断 ,延长 ;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 ,不能中止 ,中断 ,延长 ;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不能使未能及时行使的权利本身消灭 ,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诉权 ;除斥期间届满 ,消灭的是权利本身 ;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起算 ;除斥期间自权利成立之日起算 ; 诉讼时效期间制度主要适用于请求权 ;除斥期间制度主要适用于形成权 . 五 案例分析题( 2 10 20分) 1、甲开一卖衣服小店,向乙借款 100

8、0 元及木料 5 立方米。约定钱与木料于 6 个月后一次还清。6 个月后,甲仅还款 50 元,而且还不了木料。乙十分生气,到甲的店中把甲用所借木料制作的家俱全部搬走。甲追至乙家索要,乙拒不交还,声称:“这家俱是用我的木料做成的,理应归我所有。”据查,仅制作家俱的加工费甲花去 2000 元。 问:( 1)甲、乙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 2)乙有没有权利搬走甲的家俱?为什么? ( 3)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 1甲乙之间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是借贷关系,二是所有权关系。 2乙无权搬走甲的家具。因乙的木料已经变成家具,家具所有权归甲,乙不能 强行扣押 甲的家具。 3乙应返还家具,甲应偿还借款及木料 (或

9、木料价款 )。 3 2、李某在公园游玩时,丢失了一进口手表,被人拾得后将表交公安机关招领。招领期满后,公安部门依法对该表进行拍卖,张某购得此表。不久,该表被小偷偷走,卖给了马某,马某又遗失了该表,被人拾得交公安机关,在招领失物时,李、张、马均到公安机关认领,遂发生争议,诉诸法院。 问:该表应归谁 ?理由是么 ? 答: 该表 应归 张某 所有 根据司法实践,拾得物在招领期已过被拍卖的情况下,原所有人丧失所有权,买受人取得所有权。同时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 该表 应归 张某 所有。 民法学 第二次平时作业一 名词解释( 5 4 20 分) 1、相邻关系 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

10、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联营 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系。 3、专有权 即权利人对于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它是指单个权利人对一个特定的专有部分,单独享有的所有权。 4、诉讼时效 指的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 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 5、善意取得 是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 二 填空 ( 5 2 10 分) 1、规避法律的民事行为, 包括

11、_虚假行为 _和 _伪装行为 。 2、有价证券是设定并证明 _某种财产权 _的凭证。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 _被代理人 _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_被代理人对代理人 _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4、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 _人身 _、 _财产 _ 及其他合法权益, 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 , 不得 _。 5、所有权从 _财产交付 _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 选择题( 5 2 10 分) 1、土地按其法律性质属 _B C_。 A 流通物 B 不可分物 C 不动产 2、第三人知道行为人超越代理权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由_C_。

12、 A 第三人承担责任 B 行为人承担责任 C 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甲、乙兄弟二人的父母病故给其留下了二间房和 2 万元钱,尚未分割, 该财产是_A_。 A 共同共有财产 B 按份共有 C 甲(长子)所有财产 4、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或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 _B_。 A 中止 B 中断 4 C 延长 5、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 _B_。 A 无效民事行为 B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 内容违法的民事行为 四 问答题( 5 8 40分) 1、 简述物权的特征 物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和债权比较具有自身的特点,具体表现为:( 1)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13、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 3)物权的标的 是物,而不是行为;( 4)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2、 简述物权的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入什么人的手中,物权人都可以依法向物的不法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原物。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两方面:第一,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第二,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这就是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 3、 简述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1)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按份共有人有权处分其份额。但共有人转让

14、 其份额,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3)共有人出售其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4)共有财产属于全体共有人所有,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如果共有人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按照多数共有人或拥有半数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意见处理。不过,多数人或份额多的共有人在处分共有财产时,不得损害少数人或份额少的共有人的利益;( 5)一个或几个共有人未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对共有财产进行法律上的处分的,对其他共有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其他共有人事后追认该行为,则该处分行为有 效;( 6)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担义务。共有人对整个财产承担义务,还包

15、括共有人应按其份额承担共有财产的管理费用,税款及保险费等。如果某个共有人支付上述费用时,超出其份额所应分担的部分,该共有人有权请求其他共有人偿还。 ! 4、 简述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 ( 1)分割共有财产,应遵循法律的规定。( 2)分割共有财产应充分贯彻平等协商、和睦团结的精神。( 3)分割共有财产,应遵守合同的规定。 5、 简述相邻关系的特征 ( 1)相邻关系的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 2)相邻关系是因为主体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相邻而发生的。( 3)在 内容上,相邻关系因种类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容。但基本上是相邻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他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 4)相邻关系的客体主

16、要是行使不动产权利所体现的利益。 五 案例分析题( 2 10 20 分) 1、王某在五年前迁居外地工作,将组合柜委托给宋某代管存放。宋将组合柜寄放在张某 之父家,二年后,张某之父去世,张问宋柜如何处理,宋说送给你了。 现王某回到原住地,找张要组合柜,张不给,王诉至法院。 问: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张应将组合柜归还给王某。 因为王某在五年前迁居外地工作,将组合柜委托给宋某代 管存放,。宋将组合柜寄放在张某之父家。其过程组合柜的使用权不断转换,但其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任然归王某。张某之父去世,宋将组合柜送给张某,其本身是无权处置的行为。所以是无效的。因此,该赠与行为无效。所以,张应将组合柜

17、归还给王某。 2、张某、王某是好朋友,张某出资 2 万,王某出资 3 万,共同投资了一饭馆,由张某经营,利润按5 比例分享,亏损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后经营不善,王某提出散伙。饭馆现有资产 5 5 万元,张某提出将王某应有的份额卖给自己,王某不愿意,后张某提出 4 万元买下王某的份额,王某则称宁可以 3 万卖给他人,后 王某以 2 5 万元卖给了李某,为此,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王、李的买卖行为无效,王某应将份额出售给他。 问:应如何处理此案 ?为什么 ? 答:张、王共同出资开饭馆属合伙关系,双方对包馆的财产属按份共有关系,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如王出售其合伙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张某有优先购买权,

18、张某愿出资 4 万元购买,但王某却以2.5 万元低价卖给李某,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应确认王某将其份额出售给李某的行为无效。在同等条件下,张某应享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非共有人出价更优于张某时,张某才丧失优先购买权。 民法学 第三次平时作业 一、名词解释( 5 4=20 分) 1著作权 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2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署名权 署名权 即表明作者身份 ,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4代位继承 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

19、辈直系血亲代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5不当得利 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害的法律现象。 二、填空 题( 5 2=10 分) 1、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 以赢利为目的 使用公民的肖像。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 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主要包括 发表权 、 署名权 、 修改权 、 保护作品完整权。 4、人为原因,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 引起险情发生的人 承担民事责任。 5、著作权法规定,侵犯公民、法人著作权的, 侵权人应承担 停止侵害 、 消除影响、 公开赔礼道歉 、 赔偿损失

20、等民事责任。 三、选择填空题( 2 5=10 分)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 C。 五十年 作者终生 作者死亡后五十年 2、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失的,由 C承担民事责任。 紧急险人 得益人 引起险情发生的人 3、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 B为准。 自书遗嘱 公证遗嘱 口头遗嘱 6 4、合同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A B。 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 .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 按照通常标准履行。 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参照国际标准履行 5、 居间人按委托人的要求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某种合同, 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 A。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人和居间人承担连带责任

21、居间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四、论述题( 5 8=40 分) 1.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一 )遗 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 )遗嘱的 形式 内容必须合法。 2.我国财产继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养老育幼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互助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3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行正当防卫 二、必须是对不法侵害的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 三、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

22、才能实行正当 防卫 四、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实行正当防卫 五、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4合同的解除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从适用范围上看,撤销适用于虽已生效但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而解除适用于确定生效的合同。 第二,从发生原因上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并且,合同撤销的原因在合同成立时已经存在;而合同解除的原因大多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 第三,从程序上看,合同撤销需要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合同解除则不需要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仅在合同双方对合同解除产生争议时才有提起 诉讼或申请仲裁的必要。 第四,从发生的效力看,合同撤销有溯及力;而解除虽然原则

23、上有溯及力,但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解除的对象是继续性合同时,无溯及力。 5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 )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二 )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三 )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四 )知识产权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性。 (五 )知识产权的客体属无形财产。 五、案例分析题( 2 10=20 分) 1张某与王某 (女 )结婚 4 个月后,王某怀孕。张某喝酒庆祝,醉后坠入山谷身亡。当时,张某与王某共有财产计 18000 元,公公张甲提出将 18000 元与王某 平分,王不服,双方发生争议,王遂诉至法院。 问:法院对这笔财产应如何处理 ? 答:因为 18000 元是属于张某和王某的夫妻共同财

24、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笔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也就是说, 9000 元是张某的,另外 9000 元是王某的。 张某不幸离世, 9000 元属于遗产,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适用继承法法定继承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王某、张甲。同时,根据法律规定要对胎儿预留继承份额。所以, 9000 元的遗产应该平均分成三份,如果胎儿能顺利出世,享有 3000 元的遗产继承权;如果胎儿是胎死腹中,那么9000 元就平均分成两份,王某和张甲各半;如果胎儿出世后死亡的,所得继承财产 3000 元由其遗产7 继承人也就是王某继承,即王某获得 6000 元的遗产继承,分别是继承张某还有其孩子的。 2甲携带一台

25、彩电乘坐小公共汽车,将电视机放在坐椅旁。行驶过程中,由于一名儿童突然横穿马路,司机急刹车, 同车另一名乘客乙的皮箱倒不砸坏了甲的彩电。甲要求乙赔偿,理由是乙未看好自已的皮箱。 问:乙承担什么责任,此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 ( 1) 乙不承担甲的损失,因为损失是汽车急刹车所致,乙没有责任。 ( 2)汽车公司也不存在责任,刹车是紧急 避险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免则规定,由于引起险情发生的人负责。 民法学 第四次平时作业 一、名词解释( 5 4=20 分) 1.遗赠抚养协议 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2遗嘱继承 是指依照被继承

26、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的制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财产继承方式。 3代位继承 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4著作权 指作者及其他 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5混合过错 指对于损害的发生,加害人和受害人均有过错。 二、填空题( 5 2=10 分) 1、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 人格尊严 受法律保护, 禁止 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2、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 应当 相当于 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3、著作权法规定,侵犯公民、法人著作权的, 侵权人应承

27、担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等民事责任。 4、遗 嘱应当对 缺乏劳动能力 又 没有生活来源 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继承法规定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三类人是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和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三、选择填空题( 5 2=10 分)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失的,由 C承担民事责任。 紧急险人 得益人 引起险情发生的人 2、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 B为准。 自书遗嘱 公证遗嘱 口头遗嘱 3、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 C 自己的义务。 及时履行 适当履行 全部履行 4、居间

28、人按委托人的要求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某种合同, 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 A。 8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人和居间人承担连带责任 居间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5、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 C。 五十年 作者终生 作者死亡后五十年 四、论述题( 5 8=40分) 1.代位继承的概念及与转继承的区别? 答:代为继承是替补继承,转继承是连续继承。 代为继承发生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 享有代为继承权的主体仅限于被代为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享有转继承权的主体包括继承人的全部继承人。 单位及惩治适用于法定

29、继承方式,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 嘱继承方式。 2.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 答: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 (2)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是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的是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 系。 (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

30、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时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3.我国财产继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养老育幼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互助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4.信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答: 1.信托合同的信托方主体只能是经过法定手续成立的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 2.信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信托事务 ,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 ,由自己承担 ,而不是委托人承担。 3.信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物资办理信托事务。 4.信托产权仍归委托人所有 ,信托人只享有暂时的占有权 ,因而在约定的时间应转交给委托人。 5.过错原则与无过错原则的区别 适用过错责任的意义: 在一般

31、侵权中,只要行为人尽到了应有的合理的注意义务,即使发生损害也不负赔偿责任。 在过错责任下,对一般侵权责任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第三人或受害人的过错对责任承担有重要影响。 2、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情形(民通规定): 从事高度危险活动致人损害的行为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行为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 产品不合格 致人损害的行为 五、案例分析题( 2 10=20 分) 1某单位建办公楼、由某建筑工程队承包。 1991 年 8 月某日晨,两名工人和平常一样,乘坐吊篮上脚手架施工,吊钩突然折断,吊篮从四层楼房的高度坠下,致一名工人腿骨骨折,一名工人骨盆骨折。经治疗痊愈,二人共花费医

32、疗费 15000 余元,由建筑工程队支付。经鉴定,事故系由吊钩质量不合格所致。该吊钩在当地生产资料批发公司购买,制造者为一乡办企业,产品系用起重工具厂的次9 品零件组装而成。建筑工程队以生产资料批发公司和该乡办企业为被告起诉,要求赔偿其全部损失。 试问; 本案应如何处理 ? 答 ;1、建筑工程队先支付工人医疗费。但是,事故事故系由吊钩质量不合格所致。建筑工程队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追偿。 2、根据民法通则 122 条,厂家生产不合格产品有责任,商店也有责任,两者是连带责任。 3、建筑工程队可以向生产资料批发公司和该乡办企业索赔。根据民法通则产品质量不合格 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定,销售者和制造者承担连带责

33、任。可起诉。 2甲丧偶,有四子均已成年各有其子 ,并与甲分家单过。一日,甲同长子乙乘车外出,坠入山涧死亡。甲有一笔财产。 问:( 1)甲的遗产应如何继承? ( 2)乙妻和乙子应 各得多少遗产? ( 3)若有证据证明乙先于甲死亡,乙妻和乙子又应各得多少遗产? 答:( 1) 如果两个人同时死亡,一般认定年长的那个先死。就是默认甲先死。那么甲的 8 万元就分给四个儿子,每人 2 万元。 ( 2) 乙妻作为乙的配偶,要先得一半也就是 1 万元,然后剩下的 1 万元再和乙子平分。也就是说乙妻分得 1.5 万元,乙子分得 5000 元。 ( 3) 若有证据证明乙先死于甲的话,那么乙原来继承的 2 万元就由乙子代位继承,也就是说乙子分得 2 万元,乙妻不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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