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责任经营书甲方:学院乙方:餐饮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按照省高校工委(鲁教后字20051号文)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之规定,现就甲方第一食堂责任经营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一、责任经营项目名称及概况:项目名称:学院学生食堂责任经营地 点:学院新建宾馆一二层,电梯以西部分(具体使用方案据三层以上确定方案后双方协商)二、项目合作条件和约定1、甲方按乙方要求将食堂装修、装饰甲方已经完成,现状移交。2、食堂所需设备由乙方负责投入,经营期结束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三、项目合作期限及管理费约定1、 本次责任经营期限为5年。自2009年9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0日止。2、第一年乙方按每月营业额的3%上缴甲方管理费,一年后管理费双方协商确定。四、经营管理方式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教育厅、高校工委等部门关于高校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2、乙方按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