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酒行业纳税筹划案例 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我国先后对制酒行业的消费税进行了多次补充和完善,2001年5月11日国家对酒类消费税政策的调整,使酒业大受影响,但仔细研究,其消费税也有筹划的空间。一、制酒行业有关消费税的税收规定;根据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3号)和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及相关的税收文件,酒分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五类。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不予抵扣。二、制酒行业消费税的主要筹划方法1.选择低税率的原料生产酒不同原料生产的酒,消费税的税率是不相同的,粮食白酒最高,薯类白酒次之,其他酒最低。所以,可尽量用其他酒、薯类白酒的原料(如果品、野生植物等)生产酒,少用粮食白酒的原料生产酒。2.选择低税率的工艺生产酒同一种原料生产的工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