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买卖合同中瑕疵担保责任一、瑕疵担保责任的概念瑕疵担保责任是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一种责任形式。瑕疵担保责任起源于罗马法,后为大陆法系各国承继发展成为一项成文的法律制度。但我国现行合同法及其它法律对瑕疵担保责任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笔者认为,瑕疵担保责任包括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顾名思义就是出卖人应该保证出卖的标的物符合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对标的物拥有相应的处分权,如果因为出卖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或者权力瑕疵出卖人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例1: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甲以每件50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汽车油管200根。后发现该油管因接口螺丝下端金属厚度不够造成使用不久即漏油。甲、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认定该批油管不符合质量标准,甲应承担更换该批油管的责任。本案中,甲承担的就是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后甲更换了一批“风神”牌油管给乙方,乙在销售中被丙汽车公司以侵犯其注册商标为由起诉,法院判决甲承担退还乙货款及损失共计1500元。此时,甲所承担的责任就是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二、瑕疵担保责任的法律意义 瑕疵担保责任作为合同责任的一种,虽然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其对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