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考评办法为了进一步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突出防治水工作重点,强化防治水工作检查考核力度,有效预防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评办法。一、考评对象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分管防治水工作的副总工程师、防治水技术管理人员(包括地质、测量、专职小煤矿管理人员)、钻探专业区队及机电科(队)主管人员。二、考评办法集团公司每季度分技术管理、地面防治水、井下防治水和小煤矿管理四大项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考评一次。总分100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小项最低分为零分,不出现负分;单项或小项内容不存在的,分数按比例折算计入其它项目内。防治水工作考评分三个等级,即:优 良:总分在85分(不含85分)以上一 般:总分在7085分不合格:总分低于70分 三、奖惩办法按季度考评结果,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达到优良标准的奖励矿(公司)分管防治水工作的副总工程师500元,防治水技术管理人员、钻探专业区队及机电科(队)主管人员每人400元;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简单矿井达到优良标准的奖励矿(公司)分管防治水工作的副总工程师400元,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