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责任制为了维护公司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技术防范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青海省电力公司治安保卫标准、西宁供电公司治安保卫标准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监控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一、监控报警值班员责任 1、电子监控(消防)中心实行治保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报警、情况处置、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2、电子监控室未经许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员密码、监控点数及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 3、电子监控(消防)中心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排除。 4、电子监控(消防)中心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5、发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