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管理制度一、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制度监理工程师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承包人复查设计图纸,将复查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设计单位,通过沟通和会审会议,解决设计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重要变更需设计出设计变更。二、设计交底制度开工前监理要协助业主、设计单位组织设计交底,由设计向有关单位(承包人、监理)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形成书面纪要交设计、承包人认可执行。三、监理交底制度(一)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负责向承包人进行书面施工监理工作交底,并监督承包人向操作工(劳务工)进行操作规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交底。(二)开工前,总监就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监理部管理制度、监理规划、各级人员职责等向所有监理人员交底,总监代表、监理组长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负责向有关监理人员就现场监理工作、监理要点和旁站部位进行书面交底。(三)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人和监理人员的安全交底。所有交底均履行书面签认手续。四、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承包人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