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讨论稿)学生顶岗实习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强化动手能力和提高职业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学生熟悉工作流程、掌握操作技能、养成职业习惯、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结合以更好地满足用人单位需求的重要环节。为了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规范学生的实习行为,保护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并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顶岗实习,是指系(院)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各类实习。 第二条 顶岗实习应当按照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融入行业(企业)优秀文化观念,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 顶岗实习实行校、系(院)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