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商服务合作意向书甲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心支公司乙方: 为了构建服务战略联盟,为双方共同客户提供更好的售后服务,以相互监督、互利互惠为基础、诚实守信为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合作共识,并共同遵守以下所列条款。第一条 客户认定一、双方共同客户:指在乙方购买汽车,并在甲方办理了汽车保险的客户。二、甲方客户:指在非乙方处购买但拥有与乙方销售车型相同的汽车,并在甲方办理了汽车保险的客户。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一、甲方与乙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向双方共同客户宣传乙方,并在不违背客户意愿的前提下,将客户优先推荐至乙方办理汽车修理事宜。二、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入,甲方逐步将甲方客户推荐到乙方处进行汽车修理。三、甲方认为与乙方不存在利益冲突,只有共同利益。甲方承诺在没有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利用任何方式与客户接触。四、甲方承诺为双方共同客户提供24小时365天,95510电话接报案、定损、查勘服务。五、甲方承诺实行服务监督制度,查勘、定损人员实行挂牌服务。六、甲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