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车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的赔偿作者:赵乾伟 来源:找法网 【案例】2011年7月11日,驾驶人李淑林(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已经死亡)驾驶的甘J1230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重型平板半挂车甘J 0391号与渝A HJ185、渝A CK187、渝A MP008、川E20256、川E29902、渝A HG185、渝BQ9310、渝C97175、渝C20672、渝C20793等十一辆机动车在永川大安处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多辆机动车不同程度受损。本人接受其中渝C20793、渝C20793伤者(车主)的委托,向事故发生地方永川区法院提起赔偿的诉讼请求。对多车相撞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诉讼赔偿,作为代理律师感到有几点比较棘手的问题:1、法院诉讼地管辖,2、承担无责免赔的保险公司及车主作为被告的选择和确认,3、赔偿范围的确定和赔偿标准的确认等。【分析】本代理律师在与法院法官的沟通和交流,以及法院最后的判决,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做以下分析:一、多车相撞案件的主要特点(一)案件的审理结果多以判决为主,调解结案和撤诉结案的比例较低.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