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XX 区关于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排查工作的情况 汇报根据 XXXXX 领导 小组关于对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进行摸底排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XXXXX区于 1 月 13 日正式启动我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摸底排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结合 XX 区实际,成立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XXX、公安分局、宣传部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行动小组,并制定了XXX 区关于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进行摸底排查工作方案。细化和分解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的排查责任,严格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2、二)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在 XXX 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了一系列的摸底排查行动。目前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汇同投融资中心、公安分局等职能对全区 13 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检查,其中有 5 家涉嫌非法集资公安已立案查处,1 家涉嫌非法集资公安已受理,其余 7 家涉嫌超范围经营,正在进一步排查过程中。(三)清理为主,严厉打击。在排查过程中,对在经营上存在违2规经营和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嫌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汇同投融资中心对其进行二次检查,有针对性采集线索。根据检查结果和相关条例规定,依法对其进
3、行处理。对确实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的公司,根据山东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相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办理。截止目前,我区已对 XXXXXXX 有限公司和XXXXXXX 有限公司等机构依法进行处理。(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配合此次排查行动的有效开展,由宣传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以非法集资危害性以及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等内容为重点,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同时结合采取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及时向辖区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通报部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集资诈骗、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形式和特点,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切实维护群众自身利益。二、存在问题及建议由于小贷、担保、民间融资机构、典当、融资租赁、投资(理财)、P2P 等各 类机构主管部门不一,监管部门之间尚未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监管联动机制,同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主管和监管部门缺失,受利益驱动,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引导,潜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因此需要监管和法律的及时跟进,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3因此,上级应确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建立行业标准。为网贷公司设置类似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指标,要求保证核心资本,同时限制放大倍数。加强贷款管理的能力和手段。加强借入人资格审核,从源头上杜绝虚假借款人出现。同时应充分分析客户的债务承受能力,为其提供适合的贷款额度。XXXXX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