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水厂供水应急预案乡镇水厂供水应急预案一 总则(一) 编制目的乡镇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本乡供水安全,结合本乡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二) 工作原则乡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一般事故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重、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三)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