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1.1 编制的目的提高我乡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的依据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县“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1.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乡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和生物灾害。(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