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中学中层干部综合性评价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水平,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促进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真正发挥中层干部的带头作用,特制定中层干部综合性评价制度,内容如下:一、评价内容结合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量化考核占80,平时民主测评占20。(一)德:思想政治素质1、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学习政治理论、管理知识,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情况。2、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县的有关决议,在政治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3、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沟通。为人师表,勤奋敬业,全心全意为广大教师、学生服务。(二)能:组织领导能力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完整的工作档案,实行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