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_(GBT16180-20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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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工伤律师网 1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2014 年版 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已经发行,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附件新老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调整情况汇总表2006 版 2014 版级别 项目条款 内 容 条款 内 容增加删除 第 3 款 颈 4 以上截瘫,肌力2 级。合并第 4 款 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 第 3 款 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第 5 款 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 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第 4 款 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 C. 2 中二级伤残之一者。第 8

2、 款 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第 7 款 双下肢膝上缺失及一上肢肘上缺失。一 级更改第 9 款 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第 8 款 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2006 版 2014 版级别 项目条款 内 容 条款 内 容增加第 10 款 双下肢高位缺失。删除第 12 款 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合并 第 19 款第 20 款 双侧上颌骨完全缺损。双侧下颌骨完全缺损。 第 17 款 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损。第 5 款 双手全肌瘫肌力3 级。 第 5 款 双手全肌瘫肌力2 级。第 14 款 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第 12 款 双膝、双踝关节功

3、能完全丧失。第 15 款 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第 13 款 同侧上、下肢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二级更改第 16 款 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第 14 款 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 4 个及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合肥工伤律师网 2第 40 款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25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450mol/L(5mg/dL) 。 第 37 款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25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450mol/L(5mg/dL) 。2006 版 2014 版级别 项目条款 内 容 条款 内 容增加

4、 第 14 款 双膝以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第 3 款 重度癫痫。删除第 13 款 一侧肘上缺失。合并第 25 款第 26 款一侧上颌骨完全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 cm。一侧下颌骨完全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 cm。第 24 款 一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 cm。第 1 款 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第 1 款 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 1 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第 2 款 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第 2 款 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 1 年后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第 7 款 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 第 6 款 中度非肢

5、体瘫运动障碍。第 14 款 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 第 12 款 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功能完全丧失。第 15 款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 090者。第 13 款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及另一关节重度功能障碍。第 23 款 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喉源性) 。 第 22 款 喉或气管损伤导致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三级更改第 31 款一侧全肺切除并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术。 第 29 款 一侧全肺切除并大血管重建术。2006 版 2014 版级别 项目条款 内 容 条款 内 容第 2 款

6、 重度癫痫。增加第 12 款 一侧肘上缺失。第 5 款 一手全肌瘫肌力2 级。第 15 款 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第 49 款 尿道狭窄,需定期行扩张术。四级删除第 51 款 未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合肥工伤律师网 3合并第 2 款 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第 3 款 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 1 年后仍缺乏社交能力者。第 10 款 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第 10 款 双拇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第 56 款 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第 54 款 放射性损伤致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更改第 57 款 免疫功能明显减退。 第 55 款 放射性损伤致免疫功能明显减退。2006 版

7、 2014 版级别 项目条款 内 容 条款 内 容第 4 款 一手全肌瘫肌力2 级。增加第 20 款 四肢大关节之一人工关节术后遗留重度功能障碍。第 1 款 癫痛中度。第 5 款 一手全肌瘫肌力 3 级。第 28 款 一侧眼球摘除者。第 35 款 舌缺损1/3,但2/3。第 44 款 十二指肠憩室化。第 55 款 双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第 57 款 未育妇女子宫切除或部分切除。第 59 款 未育妇女双侧输卵管切除。删除第 62 款 未育妇女双侧乳腺切除。合并 第 63 款第 64 款 肺功能中度损伤。中度低氧血症。 第 56 款 肺功能中度损伤或中度低氧血症。第 11 款面部瘢痕或植皮1/

8、3 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 第 10 款面部瘢痕或植皮1/3 并有毁容标准中的一项。第 12 款脊柱骨折后遗 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 。第 11 款 脊柱骨折后遗 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第 15 款 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第 14 款 肩、肘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第 17 款 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第 16 款 一手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丧失。第 23 款 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第 23 款 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控制眼压者。五级更改第 25 款 一

9、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 第 25 款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合肥工伤律师网 4视力0. 20. 25。 视力0. 2。第 30 款 一般活动及轻工作时有呼吸困难。 第 29 款 喉或气管损伤导致一般活动及轻工作时有呼吸困难。第 38 款 肺叶切除术并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术。 第 36 款 肺叶切除术并大血管重建术。第 46 款 直肠、肛门切除,结肠部分切除,结肠造瘘。 第 43 款 肛门、直肠、结肠部分切除,结肠造瘘。第 46 款 两侧睾丸、副睾丸缺损。 第 50 款 两侧睾丸、附睾缺损。第 54 款 生殖功能重度损伤。 第 51 款 放射性损伤致生殖功能重度损伤。第 58 款

10、 已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第 53 款 双侧卵巢切除。2006 版 2014 版级别 项目条款 内 容 条款 内 容第 1 款 癫痫中度。第 7 款 一手全肌瘫肌力 3 级。第 27 款 一侧眼球摘除,或一侧眼球明显萎缩,无光感。第 57 款 尿道狭窄经系统治疗 1 年后仍需定期行扩张术。第 61 款 双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第 64 款 子宫切除。增加第 65 款 双侧输卵管切除。第 14 款脊柱骨折后遗小于 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 。第 53 款 青年脾切除。删除第 61 款 已育妇女双侧乳腺切除。合并 第 19 款第 20 款一侧踝以下缺失。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

11、全丧失。 第 20 款一侧踝以下缺失。或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第 2 款 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第 3 款 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 1 年后仍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第 8 款 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 第 10 款 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第 9 款 不完全性失语。 第 11 款 不完全性感觉性失语。第 15 款 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第 16 款 一手一拇指完全缺失,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六级更改第 23 款 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 第 23 款 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合肥工伤律师网 525 趾畸形,功能丧失。 25 趾畸形,功能

12、完全丧失。第 24 款 一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 第 24 款 一足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第 25 款 一髋或一膝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0 90者。 第 25 款 一髋或一膝关节功能重度障碍。第 37 款舌缺损1/3,但1/2。第 38 款舌缺损舌的 1/3,但舌的1/2。第 45 款 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 第 46 款 大血管重建术。第 59 款 生殖功能轻度损伤。 第 60 款 放射性损伤致生殖功能轻度损伤。第 62 款 女性双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第 63 款 女性双侧乳房切除或严重瘢痕畸形。第 69 款 肾上腺皮质功能轻度减退。 第 72 款 放射性损伤致

13、肾上腺皮质功能轻度减退。第 73 款 工业性氟病期。 第 76 款 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重度中毒。2006 版 2014 版级别 项目条款 内 容 条款 内 容第 7 款人格改变或边缘智能,经系统治疗 1 年后仍存在明显社会功能受损者。第 8 款 不完全性运动性失语。第 15 款 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骨盆环不稳定,骶髂关节分离。增加第 19 款 一腕关节功能完全丧失。第 14 款 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未育者)。第 15 款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第 16 款 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第 17 款 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第 22 款 一足除拇趾外,其他四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

14、失。第 37 款 一侧颧骨并颧弓骨折。第 38 款 一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七级删除第 39 款 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功能障合肥工伤律师网 6碍者。第 45 款 肺功能轻度损伤。第 58 款 已育妇女子宫切除或部分切除。第 59 款 未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第 60 款 已育妇女双侧输卵管切除。第 62 款 未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合并第 6 款 中毒性周围神经病重度感觉障碍。 第 6 款 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致深感觉障碍。第 8 款 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二项者。 第 10 款 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两项者。第 20 款 肩、肘、腕关节之一损伤后活动度未达功能位者。 第 18 款 肩、肘关节之一损伤后

15、遗留关节重度功能障碍。第 24 款 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术后,基本能生活自理。 第 22 款 四肢大关节之一人工关节术后,基本能生活自理。第 25 款 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长期反复积液。 第 23 款四肢大关节之一关节内骨折导致创伤性关节炎,遗留中重度功能障碍。第 26 款 下肢伤后短缩2 cm,但3 cm者。 第 24 款 下肢伤后短缩2 cm,但4 cm者。第 33 款 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第 31 款 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控制眼压者。更改第 53 款 成人脾切除。 第 47 款 脾切除。2006 版 2014 版级别 项目条款 内 容 条款 内 容第

16、14 款 3 个及以上节段脊柱内固定术。第 17 款 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第 18 款 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第 22 款 一足除拇趾外,其他四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增加第 49 款 肺功能轻度损伤。第 1 款 人格改变。第 49 款 十二指肠带蒂肠片修补术。第 53 款 胆道修补术。八级删除第 59 款 输尿管修补术。合肥工伤律师网 7合并第 13 款第 67 款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已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第 67 款 女性单侧乳房切除或严重瘢痕畸形。第 7 款 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第 6 款 脑叶部分切除术后。第 8 款 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第 7

17、 款 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中的一项者。第 15 款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 1/2 以上者。 第 13 款脊椎压缩性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 1/2 以上者或不稳定性骨折。第 17 款 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第 16 款 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完全丧失。第 22 款 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 第 24 款四肢大关节之一关节内骨折导致创伤性关节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第 33 款 体力劳动时有呼吸困难。 第 35 款 喉或气管损伤导致体力劳动时有呼吸困难。第 34 款 发声及言语困难。 第 36 款 喉源性损伤导致发声及言语困难。第 43 款

18、双侧多根多处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第 45 款 双侧3 根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第 61 款 一侧睾丸、副睾丸切除。 第 61 款 一侧睾丸、附睾切除。第 63 款 性功能障碍。 第 63 款 脊髓神经周围神经损伤,或盆腔、会阴手术后遗留性功能障碍。第 65 款 已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第 66 款 单侧卵巢切除。第 66 款 已育妇女单侧输卵管切除。 第 65 款 单侧输卵管切除。更改第 71 款 工业性氟病 II 期。 第 71 款 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中度中毒。2006 版 2014 版级别 项目条款 内 容 条款 内 容第 14 款 12 节脊柱内固定术。第 18 款除拇指外,余 3

19、4 指末节缺失。第 23 款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第 24 款 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第 35 款 一侧下颌骨髁状颈部骨折。九级 增加第 36 款 一侧颧骨并颧弓骨折。合肥工伤律师网 8第 42 款胸、腹腔脏器探查术或修补术后。第 9 款 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第 13 款 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第 22 款 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第 23 款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第 35 款 肺修补术。第 37 款 膈肌修补术。第 39 款 食管修补术。第 40 款 胃修补术后。第 41 款 十二指肠修补术。第 42 款 小

20、肠修补术后。第 43 款 结肠修补术后。第 44 款 肝修补术后。第 46 款 开腹探查术后。第 47 款 脾修补术后。第 48 款 胰修补术后。第 49 款 肾修补术后。第 50 款 膀胱修补术后。第 51 款 子宫修补术后。删除第 53 款 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合并第 2 款 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第 2 款 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致浅感觉障碍。第 7 款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第 7 款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中的两项或轻度毁容者。第 12 款 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第 11 款 两个以上横突骨折。更改第 14 款 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 者。 第 12 款 脊椎压缩骨折,

21、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 者。合肥工伤律师网 9第 15 款 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第 13 款 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第 18 款 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第 17 款 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第 24 款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第 22 款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第 31 款 发声及言语不畅。 第 31 款 喉源性损伤导致发声及言语不畅。第 54 款 乳腺成形术后。 第 41 款 乳腺成形术。2006 版 2014 版级别 项目条款 内 容 条款 内 容第 13 款 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

22、度功能障碍。增加第 38 款 腹腔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第 4 款 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 50 岁以下者。第 10 款除拇指外,余 34 指末节缺失。第 39 款 开胸探查术后。第 40 款 肝外伤保守治疗后。第 41 款 胰损伤保守治疗后。第 42 款 脾损伤保守治疗后。第 43 款 肾损伤保守治疗后。第 44 款 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第 45 款 卵巢修补术后。删除第 46 款 输卵管修补术后。合并第 1 款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第 1 款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中的一项者。第 5 款 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第 4 款 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

23、者。第 6 款 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第 5 款 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第 14 款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第 12 款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十级更改第 22 款 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 第 21 款 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度合肥工伤律师网 10力正常者。 度(或轻度、中度) ,矫正视力正常者。第 48 款 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第 40 款 放射性损伤致免疫功能轻度减退。第 50 款 工业性氟病 I 期。 第 42 款 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轻度中毒。第 51 款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24、第 43 款 井下工人滑囊炎。现将 GB/T161802014 与 GB/T161802006 相比有关调整情况汇总如下:一、主要技术变化情况 将总则中的分级原则写入相应等级标准头条; 对总则中 4.1.4护理依赖的分级进一步予以明确; 删除总则 4.1.5 心理障碍的描述; 将附录中有明确定义的内容直接写进标准条款; 在具体条款中取消年龄和是否生育的表述; 附录 B 中增加手、足功能缺损评估参考图表; 附录 A 中增加 视力减弱 补偿率的使用说明; 对附录中外伤性椎间盘突出症的诊断要求做了调整; 完善了对癫痫和智能障碍的综合评判要求; 归并胸、腹腔脏器损伤部分条款; 增加系统治疗的界定; 增加四肢长管状骨的界定; 增加了脊椎骨折的分型界定; 增加了关节功能障碍的量化判定基准; 增加“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条款; 增加“ 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术或外固定支架术后”条款; 增加“ 四肢大关 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条款; 完善、调 整或删除了部分不规范、不合理甚至矛盾的条款; 取消了部分条款后缀中易造成歧义的“无功能障碍” 表述; 伤残条目由 572 条调整为 530 条。二、具体条款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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