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良好作业规范 本标准以GB 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为基础,参照美国等国际上实行食品企业良好作业规范有关条款和食品法典委员会CAC/RCP Rev.21985食品卫生基本原则,结合我省食品生产企业实际制订。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宣以巍、童军锋、章谷成。 食品企业良好作业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工业企业厂区环境、厂房及设施、机械设备、管理机构与人员、卫生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标签、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考核等方面的良好作业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并可作为食品各行业良好作业规范的制订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