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仪器设备借还登记内乡实验学校小学部2016内乡实验学校实验仪器设备借还制度为加强实验仪器、设备、器材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实验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的管理、使用必须依制度办事,科学管理。管理人员变动应办理仪器设备移交手续。二、仪器借还登记表作为实验员、教师或学生从仪器室借用仪器设备、工具等非消耗物资的凭证,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三、实验员、实验教师对借出的仪器、设备和器材要办好检验交接手续,实验室管理人员及时催还。借用人要爱护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要负责修复或赔偿。四、本校教职工除教学需要,一律不能以个人名义借用或挪用仪器设备,对于一些可用于
2、日常生活方面的敏感器材、贵重设备的使用要从严掌握,借用应由主管负责人批准。五、原则上实验仪器设备不单独对学生出借,应由实验员或实验教师统一借用,如确需学生单独借用,须经实验教师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借用。六、对于一次使用后即消耗、变质或外形不能复原的装置性原件,无独立使用效能的的部件、配件或各种材料,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核准用量后借出。七、如因教学需要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将实验仪器设备设备借给外单位,应按规定酌情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用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有关文件,并结合各自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内乡实验学校实验仪器借还登记表序号 日期 仪器编号仪器名称 规格 数量 借用人签名归还日期使用情况管理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