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成员职责一、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的方针、政策。 (二)切实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党支部、行政议事日程,与其它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总结。 (三)经常听取校法制教育工作汇报,执行全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 (四)坚持严格的奖惩制度,坚决推行法制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法制教育工作一票否决权制把该项工作列为各级党组织政绩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教导处工作职责: (一)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法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责任制。 (二)根据上级和学校党支部的工作部署,制定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与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法制教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工作。 (三)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意外事故(简称“四防”)安全教育,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人员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制度,做好防范工作,指导和督促对有关人员做好帮教、监管和有关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做好各项调解工作。 (五)制定和实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