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二一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重点项目申报指南一、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保护项目重点支持重点海域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政策法规及规划的研究,支持海洋与渔业环境污染防治及有效管理机制的建立,支持实施海洋污染溯源追究和生态补偿制度,支持开展海洋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和渔业资源保护项目保证海洋与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处在良好状态,服务海洋经济强省建设,重点支持:(一)海陆一体化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建立与能力建设1、项目内容按照建立海陆一体化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机制的要求,着力提升本地海洋环境监测预警、污染防治、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起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陆源入海排污口调查和监测;相互建立起监测资料交换共享平台;联合开展辖区内(或主要海湾)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及主要江河入海口污染溯源追究和生态补偿试点;开展联合执法和海洋污染案件查处交接机制。2、重点安排方向:选择具备条件的1-2个沿海设区市、3-5个沿海县(市、区)开展工作试点。3、项目补助金额:每个项目补助金额设区市试点 50万元,沿海县试点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