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06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工程费用解释 2007-11-20 16:31:42 阅读79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山 东 省 建 设 厅鲁建标字2006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二、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41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211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