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份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大邑县悦来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四川省邛崃市龙欣建筑有限公司大邑县悦来镇人民政府为实施大邑县悦来镇安西路风貌整治农户集中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己接受四川省邛崃市龙欣建筑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l)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伍佰贰拾伍万伍仟玖佰零捌元(¥.00)。4承包人项目经理: 李朝洪 。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